餐廳遭“強關” 因嚴重違約?頭條

餐飲界 / 穆磊 / 2016-09-30
9月20日,本報報道了《呼和浩特COCO餐廳停業(yè) 持卡消費者余額難退》一事,受到市民關注。
餐飲界

9月20日,本報報道了《呼和浩特COCO餐廳停業(yè) 持卡消費者余額難退》一事,受到市民關注。

昨日,COCO餐廳負責人施金云介紹,7月1日該店仍在正常營業(yè),但維多利幾名工作人員來到餐廳切斷電源,他才知道COCO餐廳劃歸維多利管理。

COCO餐廳負責人:不知情 店被關

昨日,在維多利購物中心2樓COCO餐廳,內蒙古晨報全媒體記者看到大門上鎖。

10月底能不能營業(yè)?很多VIP客戶一直在詢問。

施金云稱,2012年剛過完年,維多利集團相關領導多次找過他,希望施金云接下這個店,后來相關領導占30%的股份出60萬元,施金云占70%的股份出140萬元。2012年5月1日,COCO餐廳正式營業(yè),但5月25日,該領導突然將股份轉讓給他人,一個月后該人要撤股,后來施金云將股份收回,同時又重新裝修布置,增設海鮮餐飲,前后共投入330萬元。

施金云說:“在2012年至2016年7月1日期間,COCO餐廳屬呼和浩特力天投資置業(yè)物業(yè)公司管理,他一直與“力天”履行口頭協定,每月將租金繳納到“力天”統(tǒng)一賬戶上,2012年至2014年期間,每年租金為60萬元,2015年80萬元。期間并沒有拖欠租金。最后一筆匯款為2016年6月30日,COCO餐廳將3萬元匯至“力天”開戶行。

今年6月28日,維多利購物中心相關人員來到餐廳,將一份溝通函交給餐廳經理,但當時經理沒有收。29日,維多利相關人員再次來到餐廳內,經理收起溝通函并簽了字。7月1日,維多利工作人員來到餐廳斷電,中午該店又重新開啟。第二天,工作人員將餐廳斷電后鎖門。

隨后,施金云給記者看了內蒙古維多利商業(yè)管理有限公司致COCO餐廳關于2016年度合同簽約工作溝通函。

溝通函大致內容為:鑒于雙方的經營合同已于2016年6月30日到期,雙方本著長期戰(zhàn)略合作的目的,就2016年7月1日起合作條件收費標準做以下說明,需在2016年6月30日閉店前前來繳納;租金每天每平方米3.5元,總面積1109.18平方米,押三付三:押金354283元,履約保證金10000元,門店商業(yè)管理費10000元,繳納費用合計728566元。為了在2016年7月1日前順利完成2016年度經營合同簽約工作,且不影響貴公司正常營業(yè),望貴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簽訂合同,如不履行合同將在2016年6月30日閉店后停電、停水處理。

施金云說,當天維多利相關人員關店時,他正巧在外地。之前并沒有相關負責人與他溝通此事,這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形下強行關店。維多利人員只拿著一張溝通函,并沒有出具“力天”關于COCO餐廳劃歸維多利的相關文件。而在此期間,“力天”也沒有提前通知他此事。7月6日,“力天”將3萬元租金又返還至COCO餐廳,但并未說明為何返還。

施金云希望維多利與“力天”能派代表與餐廳方協調,如餐廳繼續(xù)營業(yè),租金如何協調?如果不開,330萬元投入資金又該誰來承擔?

維多利:如不是嚴重違約 不可能關店

就此,維多利集團董事會辦公室經理李之元說,目前COCO餐廳和“力天”相關合同已經履行完畢,根據合同法相關條款規(guī)定,如果COCO餐廳能接受就繼續(xù)繳納費用,如果不能接受,維多利集團只能重新招租。至于關店一事,如果COCO餐廳沒有嚴重違約,他們是不會主動關店,事情并不像施金云所說的那樣。目前沒有坐下來談的必要性。

李之元表示,因為COCO餐廳拖欠租金,屬于嚴重違約。呼和浩特力天投資置業(yè)物業(yè)公司負責人李建軍介紹,目前領導仍在外地,COCO餐廳協調事宜需要請示領導再做下一步的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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