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一小吃店添加罌粟殼致食客被疑癮君子,老板獲刑專欄
公安機關在禁毒清查中,發(fā)現陳某、張某有吸毒嫌疑,經查,二人并未吸毒,而是吃飯惹的禍。近日,河南省鶴壁市山城區(qū)一家特色小吃店的老板馬勝利因犯生產、銷售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,緩刑一年,并處罰金2000元,并禁止其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食品生產、銷售及相關活動。
2016年11月23日,鶴壁市公安機關開展集中禁毒清查行動,對有過戒毒經歷的人員進行重點排查,在山城區(qū)某賓館房間內發(fā)現陳某、張某行為可疑,遂對二人進行現場檢測,結果呈嗎啡陽性,偵查人員認為陳某、張某有吸毒嫌疑,但二人均辯解并未吸毒。那問題出在哪里呢?
原來,陳某、張某是男女朋友,當天中午,陳某參加完朋友的婚禮,約張某一起逛街,晚上6時許二人在一家特色小吃店吃飯,陳某吃了一份空心粉,張某吃了一份熱干面。偵查人員懷疑是飲食上出了問題,遂查證二人近幾日的生活軌跡,發(fā)現二人的相同點在于近幾日都曾在山城區(qū)長風中路某特色小吃店吃過飯,偵查人員遂將目標鎖定在該店。
次日,公安機關會同鶴壁市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山城區(qū)分局對馬勝利經營的特色小吃店進行現場檢查,對該店內的混合調料湯進行罌粟殼快檢,檢測結果為陽性。
馬勝利的特色小吃店在山城區(qū)小有名氣,價格實惠,味道頗佳,生意一直不錯。自2016年以來,馬勝利為增加銷量,明知罌粟殼為禁止添加物,仍在其生產、銷售的豆腐串、鹵蛋、熱干面等食品中添加摻入罌粟殼的調料。
2016年11月24日,鶴壁市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山城區(qū)分局將現場查封、扣押的湯料及大料渣進行抽樣并委托進行檢驗。經檢驗,提取的混合調料湯中含罌粟堿82.7ug/kg、大料渣中含罌粟堿293ug/kg,不符合《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》,為禁止添加物。
據介紹,對大多數普通人而言,長期食用添加罌粟殼的食品,會出現發(fā)冷、乏力、出虛汗等癥狀,嚴重時,還會對消化系統、神經系統造成損害,甚至會導致內分泌失調,提醒消費者應提高警惕心和辨別能力,留意飲食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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